时间:2021-09-14 21:29来源:未知 点击:次
安徽省工商局近期在合肥、巢湖、阜阳、亳州四市抽查了20家经销单位的33组加湿器,26组合格,合格率78.79%。
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加湿器中,多数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加湿器输入功率不合格是指加湿器主要部件雾化器的实际功率低于产品标识标注的功率范围,实际上是以小充大,欺骗消费者。造成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盲目降低成本,选用规格过小的雾化器。
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局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